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重点课题工作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17】2号)精神(简称《通知》),现就学校有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1.申报条件
自愿申报,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第二参加人不能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已在其他厅局级以上机构或省级以上学术组织承担在研教育类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2.名额及选题要求
根据《通知》精神,我校拟推荐名额为14项,其中至少有50%的课题是直接服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研究课题。
根据《通知》精神,学校可在限额外推荐1名已经参加省里教育科研培训的一线教师(提供培训证书复印件),主持申报直接服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课题。
选题范围参见《申报指南》(附件1),请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题目。选题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或以职称评审为目的的立项;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重点支持按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对教育事业的要求开展的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
为扩大我校“教育学人项目”及校级其他项目研究成果与产出,如研究选题与内容符合《申报指南》要求,学校优先推荐。
课题要在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3.申报程序及进度
(1)5月10前,各单位完成推荐,提交盖章汇总表一份,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纸介版、盲审活页各一份;
(2)5月18日前,学校完成资格审查及复评工作,公示推荐项目,项目主持人完善申报书,需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同时提供电子稿),A4纸打印后用A3纸双面复印,左侧中缝装订。填写《专家盲审表》(只需提供电子稿)。上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特此通知。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附件或来人、来电咨询。
联 系 人:王丽秋,55190245
电子邮箱:wangliqiu2008@163.com
办公地点:主楼501室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